LEXPROF律师驳回了致使反方试图剥夺LEXPROF客户财产的仲裁法院裁决

一位拥有不动产(土地和建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1/3 所有权的财产共同所有人向 LexProf 寻求帮助。拥有¾所有权的所有人并未通知对方计划出售不动产所有权,我们的客户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发现,原本属于他的不动产所有权被转让给了新的所有人。

客户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将¾所有权的买家权利转让给他,同时将等同于出让价格的资金交存法院作为押金。法院满足了诉讼请求,将新所有人的买方权利转让给我们的客户。客户来到联邦国家登记局,打算将不动产 ¾ 的所有权过度给自己,但发现,根据仲裁法院的裁决结果,当天不动产已被重新登记在拥有¾ 所有权的最初所有人名下。这时,客户向LexProf寻求帮助。

一天之内,LexProf 律师冻结了客户向法院上交的押金,以禁止原来所有人非法使用这些资金。

两天内,对仲裁法院裁决结果进行起诉,其理由是,该仲裁结果损害了未参与交易的所有人(我们的客户)的权利。在起诉的同时,还采取了保护措施-禁止对不动产产权转让进行注册,以防止出现下一位“诚信”所有者。

LexProf 团队最终成功获得了管辖法院撤销仲裁结果的审判书,通过禁止登记行为和转账法院押金的措施来确保有利于客户方的司法文件的执行。